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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微彩2023-09-13

相知跨千年,携手创未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谈习近平主席出席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并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0日电 2022年12月7日至10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应沙特阿拉伯王国国王萨勒曼邀请,赴利雅得出席首届中国-阿拉伯国家峰会、首届中国-海湾阿拉伯国家合作委员会峰会并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访问结束之际,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外交部长王毅向随行记者介绍此访情况。

  王毅说,时近岁末,习近平主席在完成东南亚之行,大力推动全球治理、全面擘画区域合作之后,又踏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中东之旅,引领中阿、中海和中沙关系迈进全面深化发展的新时代。

  2天3夜时间里,习近平主席出席首届中阿、中海峰会并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同近20位阿拉伯国家领导人举行双边会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对阿拉伯世界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一次外交行动,是党的二十大后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又一轮成功实践。国内外舆论高度关注、持续热议此访,普遍认为习近平主席出席中阿、中海、中沙领导人“三环峰会”,是中国外交的又一重大创举,体现了中阿双方面对全球挑战加强团结协作的战略抉择,谱写了中阿关系崭新的历史篇章,必将对国际格局和地区形势产生深远影响。

  一、并肩携手,构建中阿命运共同体

  王毅说,阿拉伯世界是古老文明,资源富集、底蕴深厚,既饱经沧桑忧患,又孕育着潜力希望。阿拉伯国家也是最早实现民族觉醒、联合自强的国家群体之一,阿盟在世界政治、经济、文明版图中始终占据重要地位。长期以来,中国和阿拉伯两大文明在亚洲大陆两端相映生辉,双方在丝绸古道中相知相交,在民族解放斗争中患难与共,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合作共赢,在国际风云变幻中坚守道义,书写了东西交融、互学互鉴、互帮互助的佳话。近年来,中国向西开放的大趋势同阿拉伯国家向东发展的新潮流相向而行、彼此呼应。相似的历史遭遇、相同的发展梦想、相互的信任支持,使中阿双方更坚定走到了一起。中方在此访前权威发布《新时代的中阿合作报告》,全面、生动反映了中阿进一步深化团结合作、携手共同发展的强烈愿望,双方举行首次中阿峰会水到渠成、正逢其时。

  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中阿峰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回顾双方源远流长的友好交往史,提炼跨越千年、历久弥坚的中阿友好精神,指出守望相助是中阿友好的鲜明特征,平等互利是中阿友好的不竭动力,包容互鉴是中阿友好的价值取向。习近平主席着眼时代发展和形势变化,提出构建更加紧密的中阿命运共同体,强调双方要坚持独立自主,维护共同利益;聚焦经济发展,促进合作共赢;维护地区和平,实现共同安全;加强文明交流,增进理解信任。习近平主席提出,中方将同阿方一道推进“八大共同行动”,涵盖支持发展、粮食安全、卫生健康、绿色创新、能源安全、文明对话、青年成才、安全稳定诸多领域,充实完善了中阿务实合作的四梁八柱。

  习近平主席在峰会上提出的重要主张为中阿命运共同体建设规划了前进路径,对新时代中阿关系发展做出了顶层设计,顺应双方共同意愿和需要,得到与会各方领导人的积极热烈响应。他们表示,阿中友好关系建立在相互尊重、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基础上,阿方高度重视中国取得的伟大发展成就和在国际上发挥的重要作用,深化阿中战略伙伴关系,有利于更好实现公平正义、维护世界和平与发展,有利于实现阿中人民共同诉求。

  中阿双方发表《首届中阿峰会利雅得宣言》,一致同意全力构建面向新时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加强中阿团结协作,助力各自民族复兴,促进地区和平发展,维护国际公平正义,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力量。双方商定要通过中阿合作论坛框架下各项机制深化中阿各领域合作,合力应对共同发展挑战。双方将就涉及彼此核心利益和重大关切的问题保持相互支持,在各类国际场合就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加强团结。双方还倡导开展文明对话交流,维护世界文明多样性,摒弃对特定文明的歧视与偏见,反对“文明冲突论”。《宣言》在涉台、涉港、涉疆等问题上强调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支持中国的立场和关切,并充分吸纳共建“一带一路”、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等中方重大倡议主张。峰会发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拉伯国家全面合作规划纲要》和《深化面向和平与发展的中阿战略伙伴关系文件》,中方有关部门同阿方以及阿盟秘书处还在共建“一带一路”、能源、粮食、投资、绿色、安全、航天等领域签署达成了多项合作文件。这些累累硕果汇聚了中阿在双方关系发展以及重大地区和国际问题上的战略共识,昭示着未来合作的巨大潜力和广阔前景。

  王毅说,中国和阿拉伯国家人口约占世界人口总数的四分之一,作为发展中国家重要成员、国际舞台上重要力量和两大文明,中阿召开首届峰会,具有超越双边和地区范畴的重大国际意义和深远历史影响,充分说明不同地区、不同文化、不同社会制度的国家完全可以相互包容借鉴、共同发展繁荣。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中阿携手构建命运共同体,必将为人类维护和平、促进发展、坚守正义、追求进步注入巨大积极能量。

  二、勠力同心,擘画中海合作大格局

  王毅说,海湾合作委员会是中东海湾最具活力的地区组织,是联通亚非欧的地缘枢纽、供应世界经济的能源宝库、发展高新产业的沃土,在国际和地区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中海关系既古老又年轻,走在我国同阿拉伯国家关系前列。中国同海合会国家有着近两千年友好交往历史。1981年海合会成立后,中国即同海合会建立联系。40余年来,海合会国家坚持对华友好,在涉及中国核心利益问题上始终坚定支持中方,也是中国重要能源、经贸合作伙伴。在当前国际能源资源被政治化、工具化趋势下,海合会国家坚持战略自主,同中国一道致力于维护国际能源市场稳定,实现合作共赢,中海关系的战略内涵进一步彰显。

  此次峰会是我国同海合会国家领导人首次齐聚一堂。习近平主席发表重要讲话,从团结、发展、安全、文明四个方面精辟阐释如何建立中海战略伙伴关系,强调中海要做共促团结的伙伴、共谋发展的伙伴、共筑安全的伙伴、共兴文明的伙伴。习近平主席提出未来3到5年中海合作五大重点领域:一是构建能源立体合作新格局,中国将继续从海合会国家稳定、大量进口原油,扩大进口液化天然气,加强油气上游开发、工程服务、储运炼化合作以及清洁低碳能源技术等合作;二是推动金融投资合作新进展,双方将成立共同投资联合会,研究举办中海产业和投资合作论坛,开展本币互换合作;三是拓展创新科技合作新领域,双方将加强5G和6G技术合作,围绕跨境电商合作和通信网络建设等领域实施数字经济项目;四是实现航天太空合作新突破,在遥感和通信卫星、空间应用、航天基础设施等领域开展一系列合作项目,研究成立中海联合月球和深空探测中心等;五是打造语言文化合作新亮点,中国将同300所海合会国家大中小学合作开展中文教育,同海合会国家合作设立300个中文智慧教室,提供3000个“汉语桥”夏(冬)令营名额,建立中文学习测试中心和网络中文课堂等。这五大领域充分体现了中海关系的深度和广度,将进一步推动双方合作全面提升,实现跨越式发展。

  习近平主席的讲话真诚务实、掷地有声,进一步夯实了中海政治互信,深化了中海利益融合,巩固了海合会国家发展对华关系的决心和信心。海合会国家领导人一致表示,海中双方理念相通、观点相近,彼此关系充分体现了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合作共赢。海方坚信,中国持续繁荣发展将为世界创造更多机遇,海合会国家都希望加强对华合作,推动开展更加公正合理的全球治理,为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同海合会国家领导人发表《中海峰会联合声明》,宣布加强中海建立起来的战略伙伴关系,体现了中国同海合会国家的政治互信和深厚情谊,绘就了中国同海合会国家务实合作发展蓝图,增进了中国同海合会国家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的共识,成为中海关系未来发展的行动指南。峰会还发表《中海战略对话2023年至2027年行动计划》,就未来5年中海在政治、经贸、能源、文化和旅游、教育、科技等领域合作作出规划。

  三、继往开来,再创中沙关系新局面

  沙特是重要阿拉伯和伊斯兰国家,是世界能源大国和二十国集团中唯一的阿拉伯国家。2016年,习近平主席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期间,同萨勒曼国王共同宣布建立中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习近平主席时隔6年再次对沙特进行国事访问,受到沙方高度重视和高规格接待。习近平主席专机抵达时,沙方派出4架战机护航和6架“沙特之鹰”礼宾护卫机伴飞。萨勒曼国王同习近平主席会见并亲自签署首份《中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协议》。穆罕默德王储代表萨勒曼国王在王宫举行隆重欢迎仪式,陪同出席苏欧德国王大学授予习近平主席荣誉博士学位仪式。当天,《利雅得报》头版配多张照片刊登习近平主席署名文章。

  习近平主席同萨勒曼国王和穆罕默德王储的会晤气氛热烈、深入友好。习近平主席指出,中方视沙特为多极化世界中的重要力量。面对国际和地区形势深刻复杂演变,中沙关系的战略性和全局性更加凸显。中方把发展同沙特关系置于外交全局尤其是中东外交的优先方向,愿同沙方在实现民族振兴的道路上携手前进,推动中沙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得到更大发展。萨勒曼国王表示,近年来,沙中两国战略对接和各领域合作都取得良好进展,双方在诸多问题上拥有重要共识,中方的利益也就是沙方的利益。穆罕默德王储表示,沙特是中国在中东地区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沙方坚定支持中方为去极端化采取的措施和努力,欢迎更多中国企业积极参与沙特工业化进程,相信习近平主席此访必将成为沙中关系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更好造福两国人民,更好实现两国共同发展和繁荣。

  此访达成一系列重要共识,取得丰硕成果。双方商定每两年在两国轮流举行一次元首会晤,同意将中沙高级别联合委员会牵头人级别提升至总理级。从延布炼厂到古雷乙烯石化项目,从吉赞产业集聚区到红海公用基础设施项目,从5G通信到合作探月,中沙合作阔步前行,重大项目顺利推进。此访期间,两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对接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同沙特“2030愿景”,双方发表联合声明,签署20份合作成果文件,覆盖共建“一带一路”、能源、投资、司法、教育、新闻等领域。值得一提的是,人文领域是中沙合作的新亮点。目前沙特已有4所大学开设中文专业,8所中小学开设中文选修课。不久前,100多名沙特中文学习者用中文给习近平主席写信,表达他们对中文的热爱。习近平主席复信亲切鼓励沙特青年与中国青年增进相互理解、发展长久友谊。此访期间,中沙领导人一致同意继续加强两国中文和阿拉伯语教学,增进人民相知相亲。

  王毅说,习近平主席此次访沙,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我国最高领导人首次访问中东地区国家,不仅迈上了中沙关系发展的全新阶段,也树立了我同阿拉伯国家相互尊重、平等相待、合作共赢的标杆,将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和新型国际关系产生积极的示范效应。

  四、重情尚义,壮大阿拉伯世界朋友圈

  王毅说,习近平主席在利雅得出席峰会和国事访问期间,密集同近20位阿拉伯国家领导人双边会见,共叙友谊、共话互信、共商合作、共论天下,彰显了大党大国领导人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的外交风范。

  习近平主席回应各方关注和期待,积极宣介中共二十大精神,阐释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中国外交政策宗旨,强调中方将坚定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以中国新发展为包括阿拉伯国家在内的各国提供新机遇,对外发出中国大政方针保持延续性和稳定性的清晰、积极信号。

  习近平主席支持各国走符合本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把前途命运紧紧掌握在自己手中,维护好各国的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内政。这些表态发自肺腑,情真意切,道出了中国同阿拉伯国家的一致心声。正因为历史上饱受外部干预之苦,阿拉伯国家才对实现独立自主更加渴望、倍加珍惜,这也成为广大发展中国家团结凝聚在一起的最有力共识和最鲜明旗帜。

  巴勒斯坦问题牵动中东和平稳定,关乎国际公平正义,是阿拉伯、伊斯兰世界最关心的地区热点。习近平主席对此高度重视,已连续十年向联合国“声援巴勒斯坦人民国际日”纪念大会致贺电。出席中阿峰会期间,习近平主席重申中方坚定支持巴勒斯坦独立建国,支持巴勒斯坦成为联合国正式会员国,将继续向巴方提供人道主义援助。习近平主席同巴勒斯坦总统阿巴斯举行会见,表示中方坚定不移支持巴勒斯坦人民恢复民族合法权利的正义事业,始终同巴勒斯坦人民站在一起,将继续为推动巴勒斯坦问题早日得到公正持久解决不懈努力。阿巴斯表示,中国是巴勒斯坦真诚和可信赖的朋友,在政治、经济、道义等各方面均给予巴方全面、无条件支持,全体巴勒斯坦人民都对中国人民怀有诚挚感情,并为此深感自豪。

  各国领导人祝贺中共二十大成功召开,祝贺习近平主席再次当选中共中央总书记。各方均重申坚定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坚定支持中方维护自身核心利益,将始终坚定同中国站在一起。很多领导人表示,中方在国际场合秉持的立场正义公道,提出的倡议充满人文关怀和先进理念,推出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世界和平安全和各国共同发展,阿拉伯国家理所当然要积极支持参与。

  事实证明,中国立天下之正位,行人类之大道,不搞地缘政治的小圈子,不打地缘私利的小算盘,对阿拉伯国家以心相交、以义为先,受到地区国家的真心支持和广泛欢迎。多位领导人表示,对华友好合作没有上限。国际舆论也评称,中阿相互尊重、互不干涉内政,共同反对霸权强权,反对搞意识形态对抗,这是中阿双方最重要的共识、中阿关系最宝贵的财富。中国和阿拉伯国家合作不是为了填补“势力真空”,而是基于共同利益并肩同行。中国已同几乎所有阿拉伯国家及阿盟都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全球发展倡议和全球安全倡议在中东地区广受好评。习近平主席此次中东之行受到热烈欢迎和广泛认同,预示着世界多极化已成为不可阻挡的必然趋势。

  王毅说,从撒马尔罕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到巴厘岛、曼谷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和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再到此次利雅得的中阿峰会、中海峰会,回答时代之问,发出中国声音,开展峰会外交,已成为中国元首外交的新常态。习近平主席在二十大前后三次出访期间,累计同40多个国家领导人双边会见,付出了辛劳,增进了互信、推动了合作、收获了友谊。“德不孤,必有邻。”中国的朋友圈越来越广,新朋友越来越多,老朋友越来越铁。

  王毅最后说,习近平主席中东之行实现了今年元首外交的成功收官。在新时代十年伟大变革中,习近平主席洞察时代发展进步潮流,回应世界各国人民普遍关切,为人类面临的共同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变乱交织的世界指明前行方向,充分体现了大国领袖的远大抱负和世界胸怀。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和引领推进下,中国特色大国外交在全球变局中不断开创新局,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成就。明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九万里风鹏正举。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外交思想,自信自立、胸怀天下,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坚持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外交政策宗旨,为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谱写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新篇章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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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宁吉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完善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这为我们指明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改革举措和政策取向。

  从完善分配制度上促进共同富裕

  (一)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第一,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马克思主义以实现人类解放、促进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己任,期盼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期盼没有工农、城乡、脑体差别的社会,预见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第二,共同富裕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早在2000多年前,先贤即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后来的思想家又多次对大同社会提出设想,反映了中华民族对一个繁荣、富裕、公正、平等社会的美好理想。第三,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宗旨的体现。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第四,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和共同富裕的概念。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是一项长期任务又是一项现实任务。第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党领导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4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万美元,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台阶,为推进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第二,我国已经到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社会结构加快调整变化,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对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实现共同富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伴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过程,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目标,分阶段循序渐进。

  (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完善分配制度。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要在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第一,完善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作用于生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1979—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2%,其中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6个百分点。但分配领域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只有完善分配制度,才能进一步调动广大劳动者生产积极性、更好发挥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作用、持续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构建合理分配格局。第二,完善分配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分配制度具有基础性和能动性。完善分配制度,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同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分配对生产、流通、消费和投资的促进作用,从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基础。第三,完善分配制度是发挥多层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作用的重要举措。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初次分配是基础,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再分配是保障,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要完善政府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的机制;第三次分配是补充,是促进共同富裕的辅助方式,要建立社会自愿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机制。三个层次分配的机制相互协调、相互配套,依法依规运行,有利于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爱社会相结合,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发挥好初次分配的基础性作用

  (一)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人民的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厚植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第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促进机会公平,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高全社会就业创业和创新创造能力,鼓励勤劳致富。第二,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易返贫人口加强监测、及早干预,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开拓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等增收渠道,使更多农民勤劳致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第三,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增强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建设好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第四,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要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平均利润率规律发挥作用。要发挥企业促进协调发展的能动性,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与金融机构增加环境、社会、治理(ESG)投资。

  (二)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比重。目前,我国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约为60%,劳动者报酬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有待提高。要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第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要通过扩大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收入,拓展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知识和技能密集型企业就业空间,稳定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增收,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第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坚持多劳多得,着重增加劳动所得。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农民工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和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落实并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目前,我国中等收入家庭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0%多,提升空间较大。要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着力提高中等收入家庭人口比重。第一,高校毕业生是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方面。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做到学有专长、学有所用。第二,技术工人应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劳动者加入技术工人队伍。第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者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要完善营商环境,促进稳定经营增收。第四,进城农民工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问题。要合理提高基层公务员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

  (四)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实行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知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有利于提高效率效益、推动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要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拓展和创新收入分配方式。第一,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要从农村土地、金融资产入手,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和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有序推动农村宅基地出租、流转、抵押,探索实现已入市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向当地低收入困难群体倾斜。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居民合理拥有住房资产。第二,增加技术、管理和知识要素收入。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用足用好股权、期权等工具激励科研人员等核心人才。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健全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第三,构建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要积极培育数据市场并健全数据价值实现机制,科学界定数据要素权属,探索建立合理分配数据要素收益的方法制度,促进数字红利共享。

  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

  (一)完善税收调节机制。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利器。第一,优化税制结构。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第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要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第三,完善消费、财产等方面税收。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第四,完善税收征管。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提升税收监管能力。

  (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逐步实现人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一,完善低收入人口保障服务。要逐步健全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加快缩小社会救助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第二,促进教育公平。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第三,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要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第四,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要坚持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第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大转移支付。这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工具。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近9.8万亿元,比2021年增加约1.5万亿元,作用明显。第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继续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缩小区域人均财政支出差距,逐步实现主要按常住人口进行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力度。第二,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要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稳定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比重。第三,强化转移支付管理。要提高转移支付项目实施的精准性,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转移支付制度化、规范化。

  (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这是消除分配不公、防止两极分化的重要措施。第一,保护合法收入。要保护劳动和要素收入,保护居民财产,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并调动企业家积极性。第二,调节过高收入。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通过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治理分配乱象,合理缩小行业收入分配差距。第三,取缔非法收入。坚决遏制权钱交易,坚决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财务造假、偷税漏税等获取非法收入行为。

  建立健全第三次分配机制

  (一)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公益事业迅速起步,捐赠财物较快增长,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但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总体上仍相对滞后,社会参与不足。要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支持更多人财物投入社会公益领域。企业是我国慈善捐赠的主体,目前企业捐赠占款物捐赠总量的60%以上。要鼓励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生态治理、民生建设、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持续增加慈善捐赠。社会组织参与第三次分配具有较好条件。要积极有序发展慈善组织,动员更多社会组织从自身实际出发参与慈善捐赠。个人是参与第三次分配的源头活水。目前我国个人捐赠占捐赠总量比重不到30%,需要提高。要增强个人公益慈善意识,采取财物捐赠、志愿服务、互助互济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益慈善活动。

  (二)探索公益慈善活动有效实现形式。第一,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慈善组织模式。要加强现代慈善组织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非营利法人制度,打造慈善捐赠主平台。完善志愿者注册、服务记录、激励嘉许、保险保障、基层组织等制度,搭建好志愿者服务平台。第二,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模式。要探究金融助力第三次分配的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利用数字网络便捷泛在的优势,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第三,拓展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领域。要加大扶贫济困、教育、医疗卫生、助残助老、减灾救灾等方面慈善投入,拓展生态环保、文艺、科技等领域慈善活动,支持慈善力量更加及时充分参与重大突发事件救援。

  (三)完善公益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和社会文化环境。第一,落实公益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组织从事公益性或非营利性活动,予以免税。对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对个人将其所得用于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所得税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全额税前扣除。建立健全慈善褒奖制度,让捐赠者获得光荣感和成就感。第二,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要执行好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民法典以及社会团体登记、基金会等管理条例,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第三,健全慈善综合监管体系。要加强慈善组织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志愿者、捐赠方和政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对慈善行业的监督管理。第四,创造有利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要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传统文化,提倡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引导更多个人、社团和企业自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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